烟台开发区生活服务业、商业、建筑业企业复工开业明白纸

日期:2020-02-2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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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126号《关于加快企业复工开业的通知》部署要求,自今日起,全区生活服务业、商业、建筑业等各类企业复工开业实行报备制,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遵守相关复工开业指南前提下,自行决定复工开业时间。上级部门有行业防疫管控规定的,继续按规定执行。

企业复工开业报备需提供:

1.复工开业备案表。

2.疫情防控方案。

3.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复工开业后须在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企业复工开业实行分类报备:

1.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和专业卖场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向经发科创局报备。

咨询电话:6391230

2.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星级酒店向市场监管局、宣传群团部报备。

咨询电话:6396036

3.规模以上人力资源企业向人社局报备。

咨询电话:6101761

4.留学生创业园区企业向人社局报备。

咨询电话:6370563(科技大厦)6399967(业达智谷)

5.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向规划建设局报备。

咨询电话:6395568

6.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向规划建设局报备。

咨询电话:6392559

7.规模以下服务业、限额以下批零住餐等各类企业,向所在镇街报备。

福莱山街道:6977375

古现街道:6107127

八角街道:6940890

大季家街道:6979539

潮水镇:5817199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到位作为复工开业先决条件,对照防疫要求和行业复工开业指南,明确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管理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方案,抓好人员摸排管控,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坚决守好安全有序复工开业底线。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巡查与抽查相结合,加强对各类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或检查发现的不执行相关防疫规定、不履行承诺等问题,认真调查处理、督促整改,对不履行整改责任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责令停止运营。

 

 

烟台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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