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程瑞:
你方关于设立“烟台开发区金苹果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学校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居和园6号楼118号、119号二楼、120号二楼,校舍面积450.43平方米,已通过消防验收。办学性质为营利性非全日制民办培训学校,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普通初等教育语文培训,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美术、英语、音乐培训。核定办学规模为100人,校长为丁洋。
学校成立后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办学方向,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特此批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