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烟开渔60065、60066船主,您好,我是烟台开发区海洋经济发展局执法人员,这是我的执法证件,鉴于您在接到大风警报后,您的船只在街道、村居、协管员多次电话催促情况下,仍旧迟于警报要求时间近2个小时返港,决定对您立案调查,调查期间两艘渔船不得出海作业。”归港后,准备卸货的船主,付出了超过“多捞一网”几倍的处罚代价。此时的初旺渔港电闪雷鸣、风雨交加。 以上述2艘船为代表,开发区此次大风预警天气累计对11艘超抗风等级作业、不按时归港捕捞渔船实施了顶格处罚,创下建区以来同类案件处罚数量之最。 “对于大风恶劣天气渔船返港避风工作,各级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我们历次渔船民培训都将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宣传教育。9月1日‘开海’以来,周边地市发生的多起渔船倾覆事故,都是由于超抗风等级作业、不按时归港引发,为此我们会同街道、村居加大了宣讲力度,但个别渔船没有意识到危险。尤其是此次大风过程,三天前气象部门就已作出科学预报,开发区提前10多个小时通知到渔船,但就是有少部分渔船置政府指令和自身安全于不顾,不按时返港避风”。谈起作出顶格处罚的原因,开发区海上安全专班于波向记者讲述。 大风灾害天气预警发布后,开发区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工委管委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镇街、村居负责人全部到渔港或应急指挥中心驻守,一艘一艘排查,一艘一艘督促返港。只要有一艘渔船不归港,所有人员不得离开。 “今年,我们对所有渔船、游艇、小艇等全部安装了北斗船位系统,实时掌握每艘船艇的位置、航向、航速等,收没收网、返没返航一目了然,执法监管、处罚取证的手段更加丰富。”海上安全专班于波向记者介绍。 “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开发区工委管委的核心还是通过这种方式引起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开发区海洋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谭兴智向记者讲述,尤其秋冬季节是本地渔船生产作业的旺季,也是大风大浪、风暴潮等灾害性天气的高发季节,超抗风等级作业、不按时返港避风,极易引发海上安全事故,加上海上情况特殊,救援手段有限,严格遵守和执行防风规定,是从源头预防事故隐患的最有效的措施。 据介绍,下步开发区将建立渔船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探索实施渔船违法积分管理,多部门联合失信惩戒等制度,对一定时期内多次违法、同一行为反复出现的渔船,采取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切实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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