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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80171/2021-16431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发文机关: 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成文日期: 2021-09-01

【文字解读】《高端人才车辆租赁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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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

王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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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639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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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人才交通出行,鼓励和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来区创新创业,2021年3月,烟台开发区(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出台了《高端人才车辆租赁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并实现了首批高端人才租赁车辆的顺利交付,此举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覆盖率,现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所指高端人才车辆租赁,是以高端人才任职企业为承租人,从指定的租赁公司租赁车辆,供在企业长期工作的高端人才使用。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按规定标准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

二、实施主体

本项目出租人为烟台业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达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为获得区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称号的高端人才的任职企业,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3 年。

三、租赁方式

本项目为裸车租赁,首批配租车型为别克昂科威S,业达融资租赁公司仅以车辆为主体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在约定的时间或限定的公里数内承担车辆的保险和正常保养,不附加其他服务。管委根据人才类型对承租人的租赁费用给予一定补贴,租赁期间内高端人才离职则停止对租赁车辆进行补贴,并将车辆交回至业达融资租赁公司,用于新进人才租赁使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享有其租赁车辆的优先购买权,可按车辆发票金额的40%,从业达融资租赁公司购买车辆,并办理过户手续;如承租人不购买车辆,则在租赁期满后将车辆交回业达融资租赁公司。

四、申报流程

该项目由烟台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统筹组织实施。人才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人才名单,业达融资租赁公司据此与企业具体对接,并做好承租人资格审核后,与意向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提供租赁服务。承租人按年度提报补贴申请资料,人才办会同业达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后,报财政金融局拨付资金。

五、咨询电话

如企业或人才朋友想对接有关事宜,请拨打烟台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35-6396585咨询。

 

 

烟台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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