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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80096/2023-03878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文机关编码: 3706900010 文件所属单位: 烟台市黄渤海新区工委办公室
发文机关: 烟台市委黄渤海新区工委办公室 公文种类: 通知
发文字号: 烟黄新人社〔2023〕24 号 成文日期: 2023-08-28
关键词: 服务、提升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烟台黄渤海新区 2023 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烟黄新人社〔2023〕24 号


各街道(镇)办事处(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烟台黄渤海新区 2023 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烟台市委黄渤海新区工委组织部

中共烟台市委黄渤海新区工委宣传群团部

中共烟台市委黄渤海新区工委政法委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烟台黄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烟台黄渤海新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烟台黄渤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

烟台黄渤海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黄渤海新区管理办公室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渤海新区分局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

烟台黄渤海新区大数据局(工委办公室代章)

2023 年 8 月 28 日


烟台黄渤海新区 2023 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区服务、提升服务 功能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建设群 众安居乐业的社区“ 幸福家园” 为目标,推动更多资源向社区倾斜, 不断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按照省级、市级相关部署, 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烟发〔2022〕 9 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烟政办发〔2023〕5  号)和《烟台市 2023 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方案》(烟民〔2023〕23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持续开展烟 台黄渤海新区 2023 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全域深化党建引领城市社区“ 幸福家 园”建设,深入实施党群服务阵地体系功能建设迭代升级行动,打 造以街道、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为主干,居民小区、新就 业群体、海岸沿线等特色驿站为支撑的党群服务阵地矩阵,全面 优化布局体系,拓展服务功能场景。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 群众自治机制,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 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妇女和儿童等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年底前评选一批“最美幸福家园合伙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选聘培养,推动专职网格员有序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管理,持续扩大社区工作者配备比例,年底前每万城镇常住人口 配备社区工作者 16.2 人以上。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年内实现 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 12 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 不少于 6 个社区社会组织。按照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持续 推进我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工委组织部、工委政法委、人社局、海洋发展局、工委宣传群团部、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卫健办按职责落实)

二、社区养老服务行动。推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 化改造工程,全区 2023 年改造不少于 120 户。鼓励因地制宜发展 社区食堂,全区城乡社区助老食堂达到 12 家以上。加快建立特殊 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月探访率达到 100%。实施养老 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全年完成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 300 人次。(人社局、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落实)

三、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落实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 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孤儿和事 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项目, 提升孤困儿童保障服务水平。推进各镇街未保工作站实体化、规 范化、专业化建设,增强村居儿童主任服务能力,开展“ 五社联动” 助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及时为困 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精神慰藉、政策链接、转 介帮扶等关爱服务。利用节假日,对困境儿童每年进行四次走访慰问。广泛动员社会爱心力量,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困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等,就近就便实施关爱服务, 帮助困境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心理关爱,鼓励通过自身努力 改变命运,推动形成关心关爱儿童健康成长浓厚氛围。加强业务 指导,丰富社区家长学校工作内容,推动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建设, 年内全区 80%的城市社区和70%的农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人社局、工委宣传群团部按职责落实)

四、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年内全区新建 1 处“ 如康家园” 残疾 人之家,依托“ 如康家园” 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 社区康复、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心理疏导、交流互助、助残业 务办理等就近就便服务。推广“ 如康家园” 社区康复服务规范,推 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社区康复深度融合。结合全民阅读 活动和社区文化建设,打造“ 如康书屋”或“ 如康书角” 等,丰富残 疾人文化生活。按照全省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抽样评估要 求加强残协建设,提升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能 力。结合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人社局、建设交通局、海洋发展局按职责落实)

五、社区就业服务行动。继续实施“ 十百千”就业服务质量提 升工程,在全区评定一批就业服务质量标杆机构,推动就业服务 质量全面提升。持续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确保全年实现 失业人员再就业 2500 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705 人。贯穿全年开 展“ 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 民营企业招聘月”“ 离校未就业高校 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各类重点就业群体就业服务活动” 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形成特色活动品牌,扩大就业服务活动影响力。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结合社区发展需要和居民需求, 支持在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机构加 快发展,推动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吸纳更多 高校毕业生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新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全部向 高校毕业生开放(随军家属等定向岗位除外),其中要拿出不少于30%的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人社局落实)

六、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扎实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 活动, 年内新增推荐标准机构 1 家。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推进建设名医基层工作站。持续 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医养结合服务 水平。对纳入社区管理的三级以上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监护人,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水平。(卫健办、工委政法委按职责落实)

七、社区教育行动。依托山东老年大学远程教育平台,推动 远程老年教育向基层延伸。面向全社会,继续开展社区教育优秀 课程资源遴选活动和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展播活动,积极参与 全市 2023 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贯彻落实《山东省老年教育条 例》,开展老年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老年教育进社区活动”, 鼓励各职业院校面向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应用培训。( 工委组织部、教育分局按职责落实)

八、社区文化服务行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综合 文化服务中心,逐步推进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创新培育一批小而美的公共阅读文化空间。依托各级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以第五届烟台市民文化节、第三届烟台冰心读书节、烟台黄渤海 新区渔灯节为引领,试点培育“ 网格+文化”社区惠民项目,强化示 范引领,广泛开展群众性小戏小剧创作展演、全民阅读、冬春文 化惠民季、“村晚”、文化进万家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惠民活动, 提升基层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工委宣传群团部落实)

九、社区体育服务行动。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为 周边社区居民健身提供便利。落实体育总局社区运动健身中心建 设试点。设立社区健身活动站点,为社区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 继续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示范站点。发展群众身边的运动协会、 体育俱乐部和健身团队,大力推进社区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举办 社区运动会 15 场。组织参与山东省第三届“全民健身最美社区” 选树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教育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落实)

十、社区科普服务行动。依托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组织动员 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社区科普活动;充 分利用大篷车作为流动科普资源,深入村(社区)组织开展流动科普巡展,助力村(社区)群众科学素质提升。(经发科创局落实)

十一、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 推行城乡社区民警专职化、农村社区民警全员化,推动城区“ 一区 一警两辅”、农村“ 一村一辅警” 落实到位,协助社区驻村民警做实 人口管理、社区防控、矛盾排查、纠纷调处等基础工作,加强社区警务与网格化联动,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扎实开展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 盾不上交。深入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不断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落实社区矫正法,依法协助社 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工委政法委、公安分局按职责落实)

十二、法律服务社区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 服务条例》和《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  年)》,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法治宣 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服务,引导人民群众依法 维权、依法办事。深化“ 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 活动,组织村(居) 法律顾问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持续开展乡村“ 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培养工作,培育农村学 法用法示范户,提升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做好“全省民 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参评 工作。推动村(居)法律顾问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实质性案件调解。( 工委政法委、法院、人社局按职责落实)

十三、社区应急服务行动。做好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 调查,实现全区避难场所信息统一汇集、逐级备案、动态更新, 为应急指挥调度提供支撑。深入开展安全文化“ 五进” 活动,加大 对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安全文化社区、安全文化居民小区(村居)、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文化示范学校等场所的建设,把应急管理系统的正面影响力深入到千家万户;高标准搭建“烟台开发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和“黄渤海应急”抖音号,以高质量的内容、快 节奏的时效、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安全知识科普,刊发本地典 型案例,解说应急政策法规,贴心服务企业基层。积极推进区级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平时牵引应急准备,灾时指导应急救援。落 实省级基层应急预案建设试点经验,推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向乡 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分 级培训制度,提升基层灾害信息员业务能力,提高灾情报送水平。 广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工作,普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5万人次。(应急分局、卫健办按职责落实)

十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引导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 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进一步落实 村(社区)协商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主导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推进社区基金发展,年内新增社区基 金不少于 10 支。依据省级社区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开展 量化赋分评价,健全落实以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 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深化党建引领网格管理服务, 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聚力提升城市基层精细 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 工委组织部、工委政法委、人社局、建设交通局按职责落实)

十五、社区社会救助提升行动。加强村(社区)社会救助工 作站(点)建设,全区村(社区)社会救助站(点)达到全覆盖。 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标准,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将“ 物质+服务” 救助下沉到村(社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必要的照料服务。开展社会力 量参与社会救助优秀项目评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灵活、有针对 性地实施形式多样的救助项目,增强困难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人社局落实)

十六、智慧社区建设突破行动。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优化完 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全面支撑社区智慧化的管理和服务需求, 探索构建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模式。加强智慧社区建设经验的总结 提炼,鼓励建设一批成长型、标杆型智慧社区,引领带动全区智 慧社区建设。年底前,累计建成不少于 10 个基础型及以上的智慧社区。( 工委办公室、人社局按职责落实)

十七、社区减负增效行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 区)减负工作的意见,切实为村(社区)组织减负,让其有更多 的时间为民服务。10 月底前,制定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 制牌子、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和城市社区综合考核评比项目清单、 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建立健全准入制和动态调整制度。(人社局、工委组织部、海洋发展局按职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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