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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培训行政处罚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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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孟昭宇 案件名称:孟昭宇非法培训案 违法事实: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做出处罚决定部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 处罚时间:2024年1月29日 处罚决定书编号:烟教黄新罚字[2024]第1号 处罚方式: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一到五倍罚款
处罚对象:王秀云 案件名称:王秀云非法培训案 违法事实: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做出处罚决定部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 处罚时间:2024年2月1日 处罚决定书编号:烟教黄新罚字[2024]第2号 处罚方式: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一到五倍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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