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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检验检疫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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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检验检疫局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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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05-12-20 14:59:33) |
一、部门职能 烟台检验检疫局开发区办事处是烟台检验检疫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开发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工作。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 (三)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四)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五)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 (六)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工作。 (七)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八)负责开发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九)承办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5 6372147 6375456 传真电话:0535 6372147 办公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76号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6372147、6375456) 1、负责本处文档密、信息宣传等工作; 2、负责本处行政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本处人事、政工、劳资等工作; 4、负责本处财务、计费统计、财务报表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出入境货物的报检、计费、审单、制证、放行工作。 6、负责辖区内普惠制产地证书和一般产地证书的签证,调查,退证查询工作。 7、负责辖区内进出境业务报检及产地证业务咨询工作。 8、负责办事处的单证管理工作。 9、负责开发区办事处业务数据的统计及证书档案和商品档案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电轻纺科(6392872、6375455、6392791) 1、负责辖区内出入境机电、轻工、纺织类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及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 2、负责辖区内入境许可管理商品的标识查验和商品抽查。 3、负责辖区内出境许可管理商品抽封样及其生产企业管理咨询。 4、负责辖区内出入境机电、轻工、纺织类产品的木质包装物检疫。 5、承担或参与机电、轻工、纺织类产品的检验、检疫标准和工作规范的研究和制订。 6、负责辖区内出入境机电、轻工、纺织类产品的统计、质量分析及档案管理工作。 7、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化工食品科(6373442、6375070) 1、负责辖区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2、负责辖区内出入境化工产品检验工作; 3、负责辖区内出入境商品(除机电、轻纺产品)的木质包装检验检疫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养殖、生产、加工、存放等单位的检验检疫、卫生注册、登记、咨询、预评审及后续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出入境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封识、标志管理及批次管理、样品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重大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问题的调查处理; 7、负责辖区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禁止进境及解禁事项的实施工作; 8、负责辖区内实施防止国外重大动植物及其产品疫情传入的紧急预防措施;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动植物疫情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协助进行有关风险评估分析; 9、负责辖区内对所辖企业的检验检疫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10、负责辖区内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质量分析及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涉及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化工品质量和检验检疫方法的咨询和科研工作; 12、承办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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