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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


--中国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

(来源:    日期:2005-12-20 15:06:05)


一、部门职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授权,负责全省渔业船舶的检验及监督管理;
    二、具体负责全省远洋渔业船舶的检验及发证;
    三、具体负责全省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审查、44.1KW及以上渔业船舶法定检验和公证检验,指导省内各基层渔船检验站对44.1KW以下渔业船舶实施监督检验工作;
    四、负责辖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生产厂家审查、船用产品检验及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省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设计部门资格审查及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省有关船舶法定检验规范性文件的宣贯、省内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及监督管理规定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全省渔业船舶修造企业及船用产品生产、维修企业专业技工资格审查和考证;
    八、负责全省验船师资格管理、培训及考核;
    九、领导全省业务下属开展各项检验工作,并负责进行年度业务工作考核;
    十、负责船检信息审核及发布;
    十一、承办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5 6397700  6397709
    传真电话:0535 6397708
    电子邮箱:office@sdycyg.org
    办公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72号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6397700)
    一、负责综合协调各处室、局直各单位的行政工作,指导各单位内设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全局对外接待、车辆管理和会务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文件的收发、审核、登记、传阅、打印、复印和文书档案的预立卷工作。
    四、负责全局政务信息的编辑报送、新闻宣传和内部刊物的编辑发放工作。
    五、负责全局工作要点、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六、负责全局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和安全、卫生、着装、绿化等局容风纪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局行政、业务印章的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
    八、负责基层督站(处)行政、业务印章的管理和业务印章的监督使用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信件收发的管理工作。
    十二、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工处(党委办公室  6397717)
    一、负责党建工作。
    二、负责人事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资管理工作。
    四、负责离退休管理工作。
    五、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职工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
    七、负责职工医疗、保健、保险、福利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调解和帮教工作。
    九、负责保卫、保密工作。
    十、负责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十一、负责职工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处(6397710)
    一、负责全局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局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全局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各项收费标准执行的监督工作。
    四、负责全局的事业经费管理和年度预算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财务制度的制定和财务制度执行的监督工作。
    六、负责全局财务工作的分析总结、财务报告的编报和会计信息的提供工作。
    七、负责各核算单位财务工作的业务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各核算单位会计人员交接的监交工作。
    九、负责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的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财务档案的立卷工作。
    十二、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部审计室(6397710)
    一、负责对全局的财务收支、预算、财经纪律进行审计监督。
    二、负责对全局会计帐目、凭证、报表、决算、单据合同、资料和资金财产的真实、正确、合法性进地审计监督。
    三、负责对责任人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对全局签定的合同、契约协议和经济、经营活动的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五、负责对局直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
    六、负责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物收支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七、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证件处(6397716)
    一、 负责指导全省证书证件的办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省船检、渔监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证书证件的管理、打印和发放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业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综合档案室、图书室和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证书、证件资料完整有效性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规费的复核和收缴工作。
    八、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船检处(6397711)
    一、负责全省渔业船舶检验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负责全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资格认可审核及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省渔业验船师的培训、资格审查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资格认可、渔业船舶图纸设计单位资格认可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省渔业船舶船型及设计图纸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船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及贯彻工作。
    七、负责全省水产系统电焊工的考证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烟台片区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工作。
    九、负责船舶图纸和检验资料的预立卷工作。
    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产品处(6397712)
    一、负责全局船用产品检验的组织、管理、指导工作。
    二、负责船用产品检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和贯彻工作。
    三、负责全局船用产品检验验船师的培训、考核工作。
    四、负责山东和部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地区的船用产品生产企业、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GMDSS设备维修站、聚氨酯泡沫塑料喷涂施工单位、船用产品检测机构的认可、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船用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船用产品受理检验和日常监督检验工作。
    七、承担部局委托的进口船用产品的监督检验工作。
    八、负责船用产品的公证检验或鉴定工作。
    九、负责船用产品图纸资料和检验档案的预立卷工作。
    十、负责船用产品检验工作的统计和汇总上报。
    十一、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港监处(6397713)
    一、负责全省渔港监督机构的资格审查及业务考核工作。
    二、负责全省渔港监督法规立项、组织编写及宣贯工作。
    三、负责全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全省渔船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全省渔港建设及渔港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省渔港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行政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省渔业船舶罗经校正及渔用航标等航保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省渔业船舶登记管理工作,具体承办烟台片区
44.1KW及以上渔船登记工作。
    九、负责全省渔业船舶船名号的管理工作,具体承办烟台片区44.1KW及以上渔船船名号审批工作。
    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务处(6397715)
    一、负责全省渔业船员考试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负责全省渔业船员培训的监督指导工作。
    三、负责全省渔业船舶报(话)务员、电机员、无限航区和三等有限航区职务船员、烟台片区四等有限航区职务船员的考试工作。
    四、负责烟台片区渔业船员四项专业技能训练的考试工作。
    五、负责全省渔业海员证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海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和贯彻工作。
    七、负责全省渔业船员培训教材的审定和考试题库编写工作
    八、负责全省渔业船员培训授课教师的资格认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险处(6397718)
    一、所有来文、来件要有专项登记,登记详实,内容清楚,书写整齐。
    二、保单收发及录入、理赔材料收发及审核按保单传递单和理赔传递单程序进行。各环节人员各司其职,手续完备后,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三、保单录入要保证准确、无误。核保要严格。
    四、与基层、协会的财务核算和统计计算要准确。
    五、理赔政策掌握要全面、准确,案件审理要严格。
    六、保费、赔款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汇出。
    七、按月出保险业务报表,按月与协会及保险公司结算。
    八、所有文书档案以及业务档案按照局档案室的统一要求归档。
    九、医疗案件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和批改,来往手续要完备。
    十、对上级批示、领导交办的工作,项项有登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反馈,不推不拖,及时完成。
    信息中心(6385317)
    一、负责信息的收集、分类、归档和开发工作。
    二、负责网络宣传工作。
    三、负责全省船检渔监系统计算机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船检渔监系统计算机学习应用、技术开发工作。
    五、负责全局计算机设备的选型配备和维护保养工作。
    六、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黄渤海区远洋渔业培训中心(6385760总机转)
    一、加强与分中心、培训站、有船单位的联系,广泛挖掘生源,不断开拓培训空间。
    二、合理安排培训地点,科学制订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各项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到课率达95%以上,及格率达90%以上,高质量地完成每期培训班。
    三、加强对基层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培训运作,提高培训质量,防止乱收费。
    四、对申请设立培训基地或培训站的单位,帮助、指导其完善教学设施,严格遵守规定标准,及时完成初审上报工作。
    五、根据教学需要,做好调查论证工作,及时制定出教学设备和器材的购置计划,使教学保证手段不断发展创新。
    六、根据渔业经济发展对船员的要求,组织专家、教授及时补充、修改培训教材,保证培训教材符合考试大纲要求。
    七、不断挖掘教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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