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管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1 10:12: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17年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开发区管委网站(www.yeda.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开发区管委办公室联系(地址:行政中心1029房间;邮编:264006;电话:0535-6396675;传真:0535-6396675)。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严格监督考核,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区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139条,其中通过管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50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5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8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03条。

一是抓好试点工作。制定《烟台开发区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扶贫救灾和涉农补贴等5个方面内容,重点在事项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服务便捷化、工作制度化等4个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努力形成较为完备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试点微信群,及时解答指导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和相互交流,提高各部门单位处理政务公开相关问题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修订《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开展月度、季度督导,重点落实试点领域信息内容和范围。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统筹运用管委网站、政务公开查阅点、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报纸、电视、新闻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结合管委网站升级改造,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内容管理规范,明确提供信息内容保障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格把握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工作环节,建立有效的信息发布更新保障工作机制,同时按规定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四是做好教育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将政务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各街镇、部门单位8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对政务公开新形势、新发展作了分析,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转载专家权威解读或组织区内部门、专家进行学习辅导,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工委管委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2017年,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次。

(三)加大政民互动力度。充分利用市民对话、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互动平台,加强与民众互动,解决民众诉求,强化对外宣传,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树立形象、引导舆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市民对话受理民众诉求8524件,民生服务热线共受理来电30563次,答复率均为100%。

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围绕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省市预决算公开口径,除涉密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以主管部门为主体纳入公开范围,公开比例达到100%。在内容上分为概况、报表、情况说明及名词解释等,将全部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完整反映了部门收入、支出、财政拨款、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情况。为便于社会公众理解部门决算信息,重点组织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说明。同时,为确保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方便社会公众监督和查询,预决算公开部门对没有数据的表格进行零报告。

围绕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开发区管委网站按月公开4项主要污染物(PM2.5、PM10、SO2、NO2)月度均值、水质量和六区改善排名情况。对环评文件、验收报告及批复等内容进行全本公开,累计公开信息400多条,公开率达到100%充分利用民生热线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公开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结果等信息。

围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制定完善《进场交易管理规定》等11条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序等,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有章可依。鼓励引导街道和国有企业使用自有资金采购项目入场交易,统一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全年公开各类招标采购信息200 余条。

围绕推进户政管理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户政管理信息,将户政业务分为8大类24项行政服务事项,编写办事指南,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咨询电话、收费标准、流程图等,分别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开发区管委网站进行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将户政业务细化为75个小项,其中20项服务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39项实现网上预审,全部事项实现网上预约。

围绕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开发区管委网站、开发区电视台、开发时报等平台及时公开经适房配售政策条件、配售流程、地点等详细信息,并安排人员对所有符合经适房购买政策的家庭进行电话通知。严格“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由居委会对审核合格申请户的家庭成员身份、户籍、人口、婚姻以及收入、住房等基本信息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住房保障中心对经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家庭,按月将申请成员以及家庭成员的信息在开发区管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积极做好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民众对政策有更详尽的了解。

围绕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除在管委网站、社区宣传栏等及时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外,组织街道、社区创建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就业创业政策、招聘信息等,搭建便捷高效的就业创业交流平台,居民可随时随地进行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业务信息、求职招聘等信息服务查询。结合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实际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需要,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做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

围绕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通过社保大厅大屏幕、窗口电子显示屏,将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滚动播放,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办事群众对最新的社会保险政策更加明确了解。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政策、办理流程以及新出台的和变动后的社会保险政策在开发区电视台、开发时报等新闻媒体和人社局网站、管委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渠道及时进行公开。

围绕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管委网站及时公布解读上级社会救助政策,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按季度更新社会救助人数、标准及资金支出等具体内容,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全年公开社会救助信息400余条。为每个居委会免费发放一块公示栏,专门用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政策、每月低保金发放明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人员名单等,公示内容及时更新,区民政局不定期到居委会抽查公示情况,抽查结果列入考核,确保公示内容的真实性。

围绕推进义务教育信息公开,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如义务教育段学区划片招生信息等,在决策前通过新闻媒体和管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把“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凡符合公开情形的,一律在管委网站予以公开,全年公开教育信息12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全区共有4人次通过信函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并书面答复4件,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数1件,同意公开数1件,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

 五.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街镇、部门单位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区共有行政复议4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0件,被依法纠错数4件,其它情形数26件;行政诉讼案件1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4件,被依法纠错数3件,其它情形数5件;被举报投诉数量0件。

七.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距离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8年,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管委网站升级改造,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努力把政务公开办成让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一是持续抓好重点领域和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重点领域和试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清单,将每一项重点领域公开责任明确到具体科室,督促责任单位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持续抓好督导考核。及时发现问题不足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四是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引导部门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八.附表

开发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13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50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05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8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03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4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4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

  (三)其他情形数

26

五、行政诉讼数量

1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3

  (三)其他情形数

5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7554

  (一)纸质文件数

3052

  (二)电子文件数

4502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市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37

(一)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32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2315

(一)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1582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33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37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7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7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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