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9 17:01:0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由开发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九部分。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可与开发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发区长江路1号行政中心941室,邮编:264006,电话:6396770)。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上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和公开指南,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修订,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7年度共新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条,主要涉及行政、审计信息等。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网站:开发区业达网。

2、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行政中心LED显示屏发布部分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公开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以及减免费用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坚持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八、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所提高、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但仍存在个别处室和极少数同志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结合我局的重点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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