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业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5 14:49:40

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烟台业达热电集团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48条,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类型;同时,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截至目前,集团公司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图书馆、档案馆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也没有减免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以及泄密事件。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集团公司持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主动意识,增强大家做好政务公开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组织推进、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了审核、评议和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有力地保障了集团公司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切实把信息公开摆在日常重要位置。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集团公司按照工委管委要求,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内容齐全、科学规范、方便群众”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建立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及基本要求,并及时对近年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等及时进行上网公开。

3、持续提高行政效能,提升企业公信力。集团公司结合全区当前的重点工作以及自身现阶段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及时让用户了解和掌握全区集中供热工作动态,为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和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听取社会对集中供热工作的信息反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改进工作,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二、深入自查、进一步推进下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集团公司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梳理、规整,在集团内部将信息公开年底考核改为季度考核。目前,烟台业达热电集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实效性、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下一步集团公司将着重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培训,转变观念,扩大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进一步强化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8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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