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烟台业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业达网站(www.yeda.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业达热电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69号,邮编:264006,电话:6393507,电子邮箱:kfq_ydrdjt@yt.shandong.cn)。
一、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集团公司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17〕5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集团公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按照工委管委要求,认真学习《条例》,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内容齐全、科学规范、方便群众”的原则,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目前,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强化组织推进、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了审核、评议和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力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集团公司通过业达网站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人事信息、政务督查、会议公开、信息公开指南等,共公开政府信息12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未收到任何个人、组织和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集团公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为把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集团公司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坚决防止泄密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期,集团公司在深入调研、实事求是、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梳理、规整。目前,烟台业达热电集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性、工作制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集团公司将着重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进一步强化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2.加强培训,转变观念,扩大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专栏及时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3.提升信息质量,提高文字编辑水平,力求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全面。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管委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三)年报发布 | ||
1.及时编制发布 | ||
2.撰写质量评价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3.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4.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未答复数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情况 | —— | |
(一)分管领导 | 刘向群 | |
1.职务 | 党委 副书记 | |
2.联系方式 | 6393502 | |
(二)工作机构 | ||
1.机构名称 | 党群工作部 | |
2.是否专职 | 否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 人 | 4 |
1.专职人员 | 人 | 1 |
2.兼职人员 | 人 | 3 |
(四)制度建设 | ||
1.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制度 | 有/无 | 有 |
2.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 | 有/无 | 有 |
3.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工作制度 | 有/无 | 有 |
4.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 有/无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