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业达网站(http://www.yeda.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综合中心10楼1017房间领取。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机构职能、供热服务、人才服务、重点工程、项目进展、规划计划等本单位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烟台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

2.“烟台开发区发布”(微博账号:烟台开发区发布、微信号:gh_d6ab7bb56b75)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烟台开发区网上新闻发布厅:http://www.yeda.gov.cn/col/col32017/index.html;

4.其他:线下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烟台开发区档案馆(地址:烟台开发区福莱山公园档案馆;查档电话:0535-6372770;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设置等常规性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办公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综合中心10楼1017房间。

电    话:0535-3829029

传    真:0535-3829001

电子信箱:ydjfjt@yt.shandong.cn

2.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管委业达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提交《申请表》,当场申请。

②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管委业达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ydjfjt@yt.shandong.cn)即可。

③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核对申请人身份和申请要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单位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