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关于印发《实施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开〔2019〕20号
各街道(镇)办事处(政府),直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区各单位:
现将《实施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2019年5月7日
实施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8〕125号)、《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8〕22号)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行动计划》(烟政字〔2018〕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先进制造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中心”和“城市品质示范区”为着力点,发挥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在制造业强区、海洋强区、公共服务支撑、宜业宜居宜游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到2020年,全面完成省市确定的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质量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初步形成具有开发区特色、省市领先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各类组织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特别是消费品、食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全区计量、标准、认证、知识产权等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分工负责。建立健全标准化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按照统一谋划、分工负责要求,发挥标准化和认证主管部门牵头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主抓、企业主体积极参与的联动作用,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多方参与、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坚持政策引导,专家培育。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围绕计量、标准、认证、知识产权等政策上短板,学习先进县市区做法,出台相应激励政策;将质量强区工作结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对质量方面特别是知识产权拥有量大的企业和人才,在“双招双引”中给予政策支持。同时,通过购买服务、引进大学(研究院)等形式,为企业质量培育提供强力的专家团队。
(三)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突出效果导向,抓住全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事项,积极运用试点手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成果,由点到面,推动全区整体质量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制造业强区标准领航工程,推动整体跃升
1.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医药健康、现代海洋等产业,推动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的关键共性技术、专用性技术和产品技术转化为先进标准,加快培育形成新动能。加强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培育一批以标准提质量、实现品牌化的中小企业标准化示范典型;积极参与国家制造业名城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责任部门:经发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2.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中韩自贸区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协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研制,积极争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提升企业国际竞争优势。(责任部门:经发科技局、中韩(烟台)产业园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局)
3.开展高端品质认证。面向具有产业优势的行业特色产品或区域特色产品,推动企业积极参加“好品山东”“厚道鲁商”等公共品牌评价活动,引导全区优质产品和服务参与“泰山品质”高端认证,推动全区产品、服务品牌向高端化迈进。(责任部门:经发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4.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针对日本、韩国、欧盟、北美及“一带一路”沿线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指导和推动出口企业开展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和CB、PSE、CE、UL、TüV、GC等主要贸易国产品认证。鼓励外资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入我区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加强对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和经验文化的提炼、应用、推广,扩大“烟台制造”优质供给,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责任部门:经发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海洋强区标准创新工程,增加优质供给
1.构建现代海洋产业标准体系。围绕建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支持海洋高端装备、海洋化工、海洋生物医药及海洋育种产业,加强海洋经济领域标准化建设。主要以蓝色种业硅谷规划区内安源水产等5家企业为核心单位,以现代水产种业为引领,吸纳海洋领域高端人才、科研院所、产业资本等要素,创建国家海洋水产养殖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加强“海洋牧场”标准化建设,形成并不断完善海洋渔业、海洋生物资源标准体系。围绕推进海洋公共服务标准化,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升烟台港西港区港口建设规范化、国际化水平。(责任部门:八角湾蓝色种业硅谷办公室、经发科技局、农海局、建设交通局、市场监管局)
2.加快海洋生态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积极参与制定并推动实施海洋环境质量管理、入海污染物排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生态环境数据标准化处理、海洋生态环境评价、海洋生态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等领域亟需标准。(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农海局、市场监管局)
3.质量体系建设服务海洋经济建设。推动各类组织积极参与覆盖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综合管理等多领域的认证评价体系。围绕“海上粮仓”“海洋牧场”建设,大力推行水产品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认证。(责任部门:农海局、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公共服务标准支撑工程,推动提质增效
1.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烟台市现代化经济中心建设,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为目标,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并转化为市以上地方标准。(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2.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重点完善供水、供气、供暖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服务,鼓励将基层社会治理经验转化成标准。开展公共教育及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完善公共教育标准化服务体系,重点打造以华圣、耀华国际学校为重点的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标准示范学校。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创建试点示范项目,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教体卫生局、业达热电集团、供电公司、人社局、工委政法统战部、各镇街)
3.推动公益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设施等标准研制,推动社会养老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磁山颐生苑老年公寓标准化试点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创建,并以此带动区内老年公寓和老年服务产业规范化、标准化。(责任部门:人社局、教体卫生局)
4.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认证体系建设。在各类电商平台中推广实施电子商务服务认证等第三方认证模式,提升商务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满意度;广泛开展物流服务认证与评价,提升物流系统效率;鼓励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养老、体育、金融、保险机构开展服务类认证,提升规范化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完善各级联动的质量基础设施(NQI)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广“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和区块链技术、质量链平台应用。(责任单位:经发科技局、工委组织部、人社局、教体卫生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四)实施宜业宜居宜游标准保障工程,实现提档升级
1.推动特色小镇建设标准化。以葡萄酒文化、温泉旅游、休闲渔业等为重点,培育张裕葡萄酒特色小镇、磁山温泉小镇,以标准化手段助推特色小镇高质量建设。(责任部门:经发科技局、农海局、市场监管局)
2.推动旅游服务标准化。以金沙滩海滨公园4A景区、马家沟乡村民俗体验基地等为载体,全面推进旅游景点、旅游服务设施完善和管理,推进管理体系和模式标准化,促进旅游环境、服务、产品、营销、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提高。(责任部门:工委宣传群团部、农海局)
3.推动规划建设标准化。坚持高水平规划,积极探索生态公园、绿色生态廊道和郊野公园、道路标准化建设,完善并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等为重点,推进建筑节能标准化。(责任部门:规划管理办公室、建设交通局)
4.推动文明提升工程标准化。围绕“文明出行、文明行为、文明服务、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要求,鼓励将文明提升工程成果转化为标准,构建城市文明规范标准,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责任部门:工委宣传群团部、全区各有关单位)
5.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推动《村民委员会选举会场设置规范》烟台市地方标准的实施,围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评审标准,完善村庄道路建设、验收、管护等技术标准,支持村容村貌和美丽乡村建设。(责任部门:农海局、人社局、规划管理办公室、建设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6.体系认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我区优质农业资源,积极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大幅度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构建“品牌+标准化+认证”发展模式,培育打造一批高端农产品认证品牌,促进农业“新六产”发展。(责任部门:农海局、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工委管委领导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街道(镇)主任(镇长)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标准化综合试点工作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作实施,对照本方案和领导小组拟定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并确定一名中层干部任联络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完善激励机制。在《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将引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纳入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相应激励政策:一是认证方面,鼓励区内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事业单位,在通过监督性审核和再认证审核后,每家单位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二是专利方面,对区内发明专利年费给予全额补助。三是标准方面,对主持制修订(前两位)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给予50万元奖励。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山东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完成创建任务的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国家级、省级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被确认为企业标准“领跑者”,每项标准奖励3万元。
(三)培育质量文化。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工作部署,深入报道我区提升质量的鲜活实践、重要成果、先进典型。讲好开发区质量故事,提升“开发区制造”“开发区创造”“开发区品牌”形象。大力弘扬以“创建质量强市,唱响开发区品牌”为核心的城市质量精神和质量文化,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让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加强质量公益宣传,从供给端强化企业的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从需求端增强广大群众和消费者的质量观念。开展“质量月”“中国品牌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责任担当。质量强国已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本职,认真规划,从试点抓起,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可操作、能助力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重点项目表(初步分工)
附件1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建民 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 孙赋欣 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成 员: 王升玮 福莱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遇方庆 古现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鹏 大季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苏 八角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俊斌 潮水镇镇长
马鲁峰 工委改革办副主任
孙仁敏 审计局副局长
高建洲 工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松东 工委宣传群团部副部长
王龙庆 工委政法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于庆荣 法院院长
姜志璞 检察院检察长
姚光磊 经发科技局局长
魏志伟 招商局副局长
柳 阳 人社局局长
杨 勇 财政金融局局长
权振东 教体卫生局局长
孙志杰 建设交通局局长
刘 维 综合执法局局长
胡昆佐 公安分局党委书记
刘增贵 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齐云亮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东奇 农海局局长
兰吉强 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志勇 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田蓬勃 化学工业园管理中心主任
于春光 八角湾人才港推进中心主任
黄文海 中韩(烟台)产业园管理中心主任
王 琳 工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王 钰 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李建学 业达热电集团总经理
潘光霖 业达建设集团总经理
陆建明 银桥融资担保公司董事长
刘培君 税务局局长
张雪冬 气象局副局长
张秀珍 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副院长
周海波 广播电视中心处长
张凤涛 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
季靖峰 供电公司总经理
邴丽君 邮政公司总经理
耿 峰 移动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滕作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东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重点项目表(初步分工)
表2-1制造业强区标准领航工程

表2-2 海洋强区标准创新工程

表2-3 公共服务标准支撑工程

表2-4“宜业宜居宜游”标准保障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