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专业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021年度申报档案专业职务资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徐婷妤等2名同志通过评审。为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1日-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受理情况反映地址: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综合管理服务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主楼4楼402室)。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方式举报。
序号 | 姓名 | 性 别 | 工作单位 | 拟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1 | 徐婷妤 | 女 | 烟台建联发展有限公司 | 助理馆员 |
2 | 刘春燕 | 女 | 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助理馆员 |
烟台开发区人社局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