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岗位名称
烟台黄渤海新区海洋农业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二、 岗位职责
(1)负责开展日常巡查,加强后续监管,依法履行海洋、渔业、农业农村、畜牧、农机、水利行政处罚及关行政强制等职责。负责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船审验工作。
(2)拟定全区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拟定全区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负责用海、用岛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海域、海岛、海岸线修复工程。拟定海岛对外开放和保护名录,负责海域、海岛统计工作。拟定全区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科学调查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海洋生态预警预报、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按照要求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做好海洋立体观测网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
(3)承担相关外事管理、海洋权与维护等工作,按照要求参与资源勘探开发争议、岛屿争端、海域划界谈判与磋商有关工作。
(4)负责全区远洋渔业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有关国际海洋和渔业公约、条约、协定,监督管理远洋渔业,协调处理涉外渔船综合管控和相关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三、联系方式
0535-693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