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职称评审

【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字号: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不断学习专业技术,提高专业水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充分调动大中专毕业生的工作积极性,现将2022年度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凡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开发区企业、非改革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从事与其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和实行以考代评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经济、卫生、档案及药品技术系列),不再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系列评审或考试取得。上级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列入上述申报确认范围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中专。中专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全日制大学专科。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三年,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全日制大学本科。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非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不能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可登录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查询《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办法

2022年全区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工作将于2022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进行。初级定职主要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现场办理的办法,具体为:

1.个人申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定继续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申报,登录网址为:http://117.73.253.239:9000/rsrc/,系统分为个人账号、单位账号,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申报路径上级单位选择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路径选择职称认定),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个人信息填报成功后,上报单位统一汇总后报区人社局办理(单位负责申报人员持个人材料到现场审核)。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系统、提交相关个人申报信息资料。

2.单位审核。单位主要审核参评人员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毕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准确,工作业绩是否属实等。经单位审核、考核无误后,并在评审表“单位组织考核意见”栏盖章(区属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时在该栏盖章)。

3.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工作日时间到山东省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裙楼二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办理,咨询电话:7812333。

为提高申报时效、落实减证便民,申报材料只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3 纸型,正反打印),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生成。其他佐证材料如社保证明、学历、论文著作等佐证材料,由申报人员负责填写申报信息系统并上传,上传材料要求参照《2022年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单位定职人员较少的(5 人以下),也可由本人到现场办理。

2、人事关系在我区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按规定填报信息后,可由人事代理部门盖章后申报。

3、2022年之前符合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的,也可参照上述办法予以办理。


 附件:全日制职称认定使用说明书.docx



烟台黄渤海新区人社局

2022年8月9日


相关信息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