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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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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2年度经济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2〕8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在我区范围内从事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经济、市场营销、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公路、铁路、航空、水路)、人力资源管理、工业经济、建筑经济、旅游经济、房地产经济、劳动经济、经济研究、经济信息管理、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及知识产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供应链管理等经济工作的人员,符合《烟台市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指导意见(试行)》(烟人社办发【2021】31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且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可申报经济专业副高级职称。

二、申报程序

继续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呈报的申报程序,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时需上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可登陆http://www.cpta.com.cn/certQuery.html下载)。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2022年)》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并做好材料审核呈报等工作。材料收审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21日,报送地址:烟台黄渤海新区自贸区人才港主楼4楼402室,电话:6396727,逾期不再受理。



烟台黄渤海新区人社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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