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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领取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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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1.请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携单位介绍信领取经烟台市和开发区评审通过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领回后《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务必存放到申报人“人事档案”里。领取人提前统计好评审通过人数及名单,以便查找(备注:只接受呈报部门统一领取,不接受个人领取)。地点:烟台自贸区国际人才港主楼4楼402房间。
      2.2022年度经烟台市和开发区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已全部生成电子证书,申报人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单独下发纸质证书。研究生定职中级证书请等待通知。
      3.省评审高级职称材料的领取由相关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省高评委进度单独下发通知。



烟台开发区人社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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