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权利与义务的法定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完劳动合同,应当交付劳动者一份。
实践中,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或者逃避责任,未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交付给劳动者,而许多劳动者对此违法行为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只要能够拿到工资,双方相安无事,或者出于种种顾虑,劳动者选择了隐忍,结果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往往因为手中没有劳动合同而陷入不利局面。
1.劳动合同需交付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虽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一份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两类法律责任。一是行政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责令改正的目的是纠正违法状态,其属于行政命令,而非行政处罚。二是民事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对该劳动者承担民事性质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依法承担以上赔偿责任,或者劳动者对赔偿数额等不服的,劳动者可以依法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3.劳动者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假如您跟用人单位签完劳动合同后,单位以代为保管等各种理由不愿意给您一份,您可以尝试要求复印一份或者拍照一份作为备份。虽然是复印件或者照片,但同样可以起到一定的证明效果。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尽量收集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入职通知书、工资流水、工作证(牌)、工资条以及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证明等。
4.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合同时应注意
在极端的情况下,个别劳动者有可能将已经签好的劳动合同全部私存或销毁,导致用人单位无法证明自己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从而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为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时,可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证用人单位已经将签订后的劳动合同交付给了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书面劳动合同相关的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资料,应当由用人单位保管。因此,用人单位应该将这些资料与劳动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不然,根据劳动仲裁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则用人单位提供不了有关证据,将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即便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其劳动合同和相关资料,也应该至少保存到员工离职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