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经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级专家委员会2023年11月17日至18日审定通过,现将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11月20日-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受理情况反映地址: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综合管理服务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主楼4楼402室)。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方式举报。
附件: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各专业中级(定职)通过人员名单公示表.docx
烟台开发区人社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