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关于调整烟台开发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开〔2023〕23号
各街道(镇)办事处(政府),直属各部门、单位:
2023年6月16日,管委公布了《烟台开发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管委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开发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局承办的《烟台黄石湾海洋经济区产业规划》调整出目录。
二、将经发科创局承办的《关于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更名为《关于加快特色半导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对于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工委会议审议。
附件:烟台开发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烟台开发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一、关于加快特色半导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承办部门:经发科创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承办部门: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承办部门:卫生健康管理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