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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320781Y/2023-00300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权限、依据
发文机关: 开发区海洋发展局 成文日期:  2023-02-01

烟台黄渤海新区海洋经济发展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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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发展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执法主体

烟台黄渤海新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执法机构设置

烟台黄渤海新区海洋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执法职责、权限

主要负责开展日常巡查,加强后续监管,依法履行海洋、渔业、农业农村、畜牧、农机、水利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等职责。负责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船审验工作。负责用海、用岛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外事管理、海洋权益维护等工作,按照要求参与资源勘探开发争议、岛屿争端、海域划界谈判与磋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远洋渔业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有关国际海洋和渔业公约、条约、协定,监督管理远洋渔业,协调处理涉外渔船综合管控和相关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重大案件)内部审批-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文书-执行-结案。

行政检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部门领导向执法人员派发检查任务-执法人员根据检查任务进行现场检查-填写现场检查表-根据检查情况采取立案、责令改正、警告等相关措施。

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 山东省烟台黄渤海新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1416海洋经济发展局政策法规处

电话投诉: 0535-6932463

信件投诉: 山东省烟台黄渤海新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1416海洋经济发展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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