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招商局
责任处室:外国投资管理处
二、执法职责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报告的监督检查
三、权限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报告的行政检查;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报告的行政处罚。
四、执法依据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二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商务主管部门可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依职权启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五、监督途径
监督处室: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招商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5-6377777
六、办公信息
办公时间:8:30-17:00(工作日)
办公电话:0535-6107578
办公地址: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