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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3-03-10

开发区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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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根据烟台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开发区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实施办法。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1.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在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者,根据申请,给予每套房购房契税50%补贴,补贴数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2.购房者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3.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但以下情形除外:

①2022年11月1日前已经购买,在2022年11月1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网签备案的;

②2022年11月1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2年11月1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

4.二手住宅购买时间,办理网签备案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未办理网签备案的,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受理时间为准。

5.契税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6.对是否符合补贴范围存在争议的,由建设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二、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申请人须为实际购房者,有多个购房者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2.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及完税凭证等材料到现场申请,如本人无法到场的,须由公证受托人持申请材料和公证材料到现场申请。

3.申请人可登录烟台黄渤海新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eda.gov.cn/),在政务公开栏“通知公告”里下载,也可登陆烟台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受理窗口领取契税补贴申领材料。

(二)受理

建设交通局政务服务窗口负责受理补贴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

(三)核准

建设交通局负责对是否符合补贴范围进行审查,符合补贴范围的,对补贴金额进行核准后,纳入补贴发放名录;不符合补贴范围的,应在集中发放前告知申请人。

(四)发放

建设交通局根据核准的补贴发放名录将补贴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号,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补贴发放情况将在烟台黄渤海新区政府网站、烟台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公众号及时公布。

三、其他事项

1.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补贴的按要求退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购买人领取契税补贴后退房的,应在办理退还补贴手续后,才能办理退税、退房手续。

3.本实施办法由建设交通局、财政金融局负责解释。

财政金融局      建设交通局

2023年3月3日

烟黄新建设交通〔2023〕15号开发区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实施办法.pdf

契税补贴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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