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办事处(政府),直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开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我区组织编制了《烟台开发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经工委管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考核要求,积极做好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烟台开发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烟台开发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烟台黄石湾海洋经济区产业规划(承办部门:海洋经济发展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0月)
二、关于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承办部门:经发科创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三、开发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承办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四、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承办部门:人社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0月)
五、“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承办部门:卫生健康管理办,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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