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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80096/2023-0425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编码: 3706900010 文件所属单位: 烟台市黄渤海新区管委办公室
发文机关: 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办公室 公文种类: 通知
发文字号: 烟黄新管办〔2023〕33 号 成文日期: 2023-09-18
关键词: 乡村教育振兴 有效性: 有效

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黄新管办〔2023〕33号


各街道(镇)办事处(政府),直属各部门、单位:

《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打造优秀教师队伍,关爱特殊儿童群体,提升教育内涵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市振兴乡村教育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乡村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推进乡村学校党建品牌创建,进行党建品牌示范校评定,“两优一先”表彰工作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打造乡村学校德育品牌,推动乡村德育建设。开展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建设活动,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指导乡村学校加强校、年级、班三级家长委员会建设,到2023年底,建设完成率达到80%以上,并有效发挥作用,推动90%以上乡村学校建设家长学校。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教育分局牵头,工委组织部、工委宣传群团部、经发科创局配合)

2.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开展强镇筑基行动乡镇试点情况评估,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调度,确保工作成效。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结合集团化办学工作,选优配强乡镇校区领导班子,核心校校长兼任乡镇驻地的初中或中心小学校长,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教育分局牵头,经发科创局、工委组织部、人社局配合)

3.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到2027年,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到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教育分局牵头,经发科创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交通局、海洋发展局、卫生健康管理办、市场监管局配合)

4.选优培强乡村校长。对乡村校(园)长队伍年龄和职级结构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作数据库。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1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城乡学校交流。组织乡村校长参加省市专题培训,三年实现轮训全覆盖,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教育分局牵头,工委组织部、人社局配合)

5.提高乡村教师配置效益。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对偏远地区生源少的中小学,可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教职工编制。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实行乡村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做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到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开展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深入实施国家、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建立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跟踪机制,发挥齐鲁、烟台名师领航工作室以及特级教师工作坊的示范引领作用,吸纳一批优秀青年教师成员,带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教育分局牵头,工委组织部、财政金融局、人社局配合)

6.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实施艰苦偏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根据需求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妥善解决乡村教师子女教育问题,在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教育分局牵头,经发科创局、人社局、财政金融局、建设交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7.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集团化、联盟化等方式,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到2023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学校以及新建学校参与比例达100%,到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加大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在全区范围内选派优秀教师赴乡村学校支教。全面落实教研员定点包保乡村学校、城区名师建设乡村工作室和城乡一体化教研三项制度。到2023年,区教研员和区级骨干教师至少联系1所乡镇驻地学校。推广联片教研模式,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教育分局牵头,经发科创局配合)

8.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积极推进高中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普通高中建设省级或市级学科基地。促进高中特色多样办学,积极探索建设人文、科学、艺体、技术、实践等特色高中。每年举办高中学科教研活动,帮助发掘、培养骨干教师,助力教师专业成长。按照省教育厅部署,鼓励我区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教育分局牵头)

9.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田园课程、田园游戏,开展耕读教育,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劳动与实践活动社团。到2023年,乡村中小学校艺术、体育、科技、劳动等学生社团建设率达到50%以上,积极打造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发挥好乡村“复兴少年宫”作用,建设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支持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发挥“流动少年宫”作用,青少年宫与乡村学校点对点服务,将青少年宫的优秀师资和艺体、科技课程送到乡村学校,支持乡村学校特色课程和社团建设。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体验活动。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指导乡村学校参加市级教学改革项目计划,支持乡村教育改革创新。(教育分局牵头,工委宣传群团部配合)

10.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到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镇驻地学校无线网络及录播室全覆盖。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逐步建成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面向乡村教师免费开放。(教育分局牵头)

11.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指南,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面成长发展。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教育分局牵头,工委宣传群团部、人社局、卫生健康管理办配合)

三、工作保障

12.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作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点任务,管委办公室进行统筹协调,教育分局牵头、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教育分局牵头,海洋发展局、经发科创局配合)

13.强化专业支撑。积极对接烟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驻烟高校,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教育分局牵头)

14.强化督导评价。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制定乡村学校单独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教育分局牵头,海洋发展局配合)


附件: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项目清单


附件


烟台黄渤海新区(开发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单位

1

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

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乡村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乡村学校(以下项目除特殊区分外,均含幼儿园)“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课堂)建设,引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打造乡村学校德育品牌。加强乡村家庭教育阵地建设,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

党建品牌示范校评定、“两优一先”表彰工作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2023年,乡村学校全部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打造乡村学校德育品牌,推动乡村德育建设。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课堂)建设全覆盖。

教育分局

工委宣传群团部

到2025年,村居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建设基本全覆盖。

工委宣传群团部


2

乡村文明校园创建行动

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深化乡村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改善乡村学校育人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乡镇驻地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比例逐步提高。

工委宣传群团部、教育分局


3

乡村绿色校园创建行动

加强乡村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探索开发生态文明教育校本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围绕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清净目标,加强绿色环保校园建设。

到2025年,乡村绿色校园全覆盖。

教育分局

经发科创局

4

村书香校园建设行动

重视乡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大学校图书配备力度,建设好图书馆(室)和阅读设施,强化日常管理。重视学生阅读习惯培养和阅读氛围营造,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

“十四五”期间,建设乡村书香校园2所以上。

教育分局、工委宣传群团部


5

乡村温馨校园建设行动

坚持校园校舍“硬环境”与精神文化“软环境”建设两手抓,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办学质量,为乡村孩子创设环境优美、安全舒适、快乐和谐的就学条件。

到2027年,乡村温馨校园实现全覆盖。

教育分局


6

完善乡村学校学区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乡村教育管理体制,鼓励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同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到2025年,乡镇教育镇村一体化体制进一步理顺,管理更加优化,学区内资源统筹调配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

教育分局

工委组织部、

人社局

7

乡村中小学布局优化行动

依据乡村学生生源变动趋势,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乡村学校布局规划。

乡村学校布局规范合理,“十四五”期间,不再新增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数量。

教育分局

经发科创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

乡村中小学寄宿条件改善工程

支持有需求的学校加强学校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宿管后勤力量。

到2027年,实现中小学生有住宿需求的乡村学校均具备寄宿条件。

教育分局

经发科创局

9

乡村中小学午餐条件改善工程

寄宿制学校和开通校车学校建设标准化食堂、其他学生有在校午餐需求的学校通过建设食堂和集中配餐相结合的办法,改善乡村学校午餐供应条件。

到2023年,实现有在校就餐需求学生在校享受安全、实惠餐品全覆盖。

教育分局

市场监管局

10

乡村学校饮水改善工程

对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不安全或未经过验收的学校进行改造,对不能实现热水供应的学校补充完善热水供应条件。

到2023年,实现所有学校饮用水安全达标,具备热水供应条件。

教育分局

海洋发展局、卫健办

11

乡村中小学生交通服务工程

综合采取优化乡村公共交通和专门配备校车等方式,保障离学校较远的乡村走读学生接送服务,合理安排运行时间、运行线路,并保障运行安全。

到2025年,所有距离学校2公里以上的乡村走读学生实现接送服务。

教育分局

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

12

乡村学校取暖消暑条件改善工程

加强乡村学校电力、管道设备建设,采取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提升乡村学校清洁取暖和夏季消暑条件。

到2023年,全面保障乡村学校安全、清洁取暖消暑。

教育分局

建设交通局

13

乡村学校卫生厕所建设提升工程

对照乡村改厕和国家、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进一步改善提升乡村学校如厕条件。

到2023年,乡村学校卫生厕所全部改造完成。

教育分局

建设交通局、海洋发展局

14

乡村中小学校功能室建设工程

对照国家和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学校功能室建设短板,确保功能室及其仪器设施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维护。

到2027年,乡镇驻地中小学校功能室建设及仪器器材配备达到省定Ⅱ类办学条件标准。

教育分局


15

乡村学校设施设备配备工程

对照办学条件标准,加强乡村学校教学、生活、安管等设施设备配备,并定期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到2027年,乡村学校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达到省定Ⅱ类办学条件标准,并建立定期更新维护机制。

教育分局


16

乡村中小学教室亮化工程

对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全面改造乡村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具,规范安装和使用,确保学生用眼卫生需求。

到2025年,乡村学校教室灯具照明全部符合《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国家、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执行。

教育分局

卫健办

17

乡村幼儿园布局优化行动

科学合理规划乡村幼儿园,优化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

到2025年,乡镇学前教育公办率和普惠率分别达到50%、90%。

教育分局

经发科创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委组织部

18

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

优化美化幼儿园室内外环境,着重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配齐配足相应设施设备,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到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其他乡村公办幼儿园需达到省级二类以上幼儿园类别。

教育分局

经发科创局

19

乡村幼儿园保教设施配备工程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齐配全保教设施设备,重点突出玩教具、幼儿图书、午休床、餐饮具等,满足乡村幼儿园保教工作需求。

到2027年,乡村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有效配备,达到省定Ⅱ类标准并建立维护更新机制。

教育分局


20

乡村校(园)长配备工程

加大城乡校(园)长交流轮岗力度,加大乡村优秀校(园)长队伍建设和储备,将优秀校(园)长配备到乡村。

到2027年,45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副校长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在一所学校任职校长或副校长连续满2个任期的,原则上应进行城乡交流。

教育分局

人社局

21

乡村骨干校(园)长培训工程

围绕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文化建设、评价改革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乡村校(园)长培训。

到2025年,乡村骨干校(园)长接受省级培训比例达到20%以上;接受市或区级轮训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26年,实现乡村校(园)长省市级轮训全覆盖。

教育分局


22

乡村教师

补充工程

按照倾斜乡村、足额补充原则,为乡村中小学配齐教师。对存在结构性缺员的乡村学校,组织紧缺学科教师走教,明确走教教师补助标准并发放到位。

到2025年,实现乡村编制教师应补尽补,建立“走教”制度。

教育分局

工委组织部、人社局

23

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

每年遴选一批优秀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到乡村学校开展实习支教。

到2027年,按照实际需要每年安排实习支教大学生到乡村学校。

教育分局


24

乡村幼儿园教师配备计划

用好现有编制和聘用政策,为乡村公办幼儿园补充聘任高质量幼儿教师。

到2027年,乡镇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逐年提升。

教育分局

人社局、工委组织部

25

城乡教师聘期交流捆绑制度建设

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乡村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城乡学校两个聘期捆绑聘用制度。

到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总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20%。到2025年,新任职教师城乡学校两个聘期捆绑聘用制度基本建立。

教育分局

人社局

26

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支持和鼓励乡村学校教师提升学历层次。

乡村中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幼儿园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逐步提升,到2027年,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

教育分局

人社局

27

开展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

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内城乡教师协同发展。

积极参与山东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项目试点

教育分局

人社局

28

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每年遴选一批优秀乡村青年教师,予以支持扶持,进行培养激励。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十四五”期间,每年遴选部分乡村青年教师予以重点培养。建立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跟踪机制,发挥齐鲁、烟台名师领航工作室以及特级教师工作坊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教育分局


29

乡村教师住房改善计划

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对取暖消暑、卫生洗浴等条件薄弱周转宿舍进行改善。

“十四五”期间,实现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应配尽配。

经发科创局、教育分局

建设交通局

30

乡村名师、名校(园)长培树工程

在名师建设中单列指标名额,培育一批乡村名师、名校(园)长。

到2027年,每个培养周期内,对乡村名师、名校长培养予以倾斜。

教育分局


31

城乡教育协作发展共同体建设

以教育强校扩优行动为抓手,以集团化、联盟化等方式,深入推进城区、镇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开展教学管理、课程教研、师资交流、文化建设、评价改革等系列共建共享活动,抬高乡村学校发展起点。

到2023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学校以及新建学校参与比例达100%,到2025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区域结对全覆盖。

教育分局


32

乡村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

完善支持措施,鼓励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带动乡村学校相关学科领域、管理领域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研讨交流。

到2025年,实现名师工作室乡镇全覆盖。

教育分局


33

各级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联系乡村学校制度

组织指导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与乡村学校建立定点结对关系,定期深入乡村学校指导教育教学。

到2023年,每位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至少联系1所乡村学校。

教育分局


34

高校科研院所支持乡村学校建设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通过建立实习培训、教科研基地等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学校办学。

到2025年,覆盖30%以上乡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丰富乡村学校育人资源、多渠道扩展乡村学生素质发展平台。

教育分局、经发科创局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35

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

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实施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普通高中建设省级、市级学科基地,推动高中特色多样办学。

到2023年,支持建设省级或市级普通高中学科基地,积极探索建设人文、科学、艺体、技术、实践等特色高中。

教育分局


36

乡村学校课程教学改革

发挥乡土文化优势禀赋,指导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广泛开展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乡村学校基于“互联网+”环境下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融合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的应用。

到2023年,乡村中小学校艺术、体育、科技、劳动等学生社团建设率达到50%以上。到2027年,乡村学校形成特色课程“一校(园)一品”,积极申报市级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案例)。

教育分局


37

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

结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鼓励社会公益组织、热心企业参与,广泛组织乡村学生到科博场馆、院校机构、现代化企业等青少年校外实践活动场所开展实践体验活动,开拓乡村学生视野。

到2027年,实现每个乡村学生小学、初中学段内均享受一次有质量的“进城拓展视野”机会。

教育分局


38

乡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工程

发挥乡土特色和乡村土地资源优势,综合采取自建、租用等模式,广泛建设学生劳动实践场所。

到2023年,乡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率达到20%以上,其中,乡镇驻地中小学建设率达到40%以上,各乡村中小学校均形成1个校外教育特色品牌。

教育分局


39

乡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宽带容量,乡镇驻地学校建设至少一处高标准录播教室,教室多媒体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及时更新维护。鼓励开展高标准信息化教学设施配备和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探索。

到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镇驻地学校无线网络全覆盖。

教育分局


40

农村困境儿童关爱工程

形成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场所阵地和制度建设,动态掌握困境儿童底数,围绕控辍保学、教育关爱、生活关爱、身心安全监管等开展常态化关爱行动。

到2025年,农村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失学辍学保持“常态清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全覆盖。到2024年,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教育分局

人社局、卫健办

41

改革乡村学校评价制度

坚持因地制宜一校一案,突出乡土特色、校本特色、五育并举、群众满意,改革对镇域教育发展、乡村学校发展评价方案,扭转唯成绩、唯升学导向。

坚持“标准+特色”,建立乡村教育科学化、个性化、针对性评价体系,激发乡村教育发展动力、活力。

教育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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