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衔接资金使用方向,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并征询财政金融局同意,资金使用分配如下:
1.“雨露计划”补助0.6万元。安排省级衔接资金0.6万元。
2.农村公益专岗30万元。其中安排省级衔接资金18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2万元。
3.孝善养老补助9.662万元。安排区级衔接资金9.662万元。
4.项目补助资金112.89839万元。用于实施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使用方向。(其中省级衔接资金1.4万元,区级衔接资金111.49839万元。)
5.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安排区级衔接资金0.069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