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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于家峰
2024年12月,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办公室印发了烟台黄渤海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下面由我对该应急预案进行解读。
一、 修订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评估等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省、市政府发布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对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 编制的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 修订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新要求和部署,决策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四、 新旧政策的差异
一是细化了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烟台黄渤海新区管辖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部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管控等措施。”
二是调整了预警发布时间
将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小时以上。
三是优化了应急响应措施
将应急减排措施中“对不可临时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当依法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能够提供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同时应根据季节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调整为“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根据季节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
四是删除的内容
修订后预案中删除了臭氧预警启动标准、差异化应急管控要求及应急响应措施。
五、 重污染天气划分等级
重污染天气时细颗粒物等首要污染物会通过呼吸道进入机体,容易导致心血管疾病、肺心病等疾病,引起机体免疫功能下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重污染天气应急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从而降低空气重污染程度和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AQI 日均值按连续24 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 或日AQI>150 持续48 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 持续48 小时或日AQI>150 持续72 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 持续72 小时且日AQI>300 持续24 小时及以上。
六、 新文件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应急预案》包括八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组织机构和机构职责,明确了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第三部分为预警预报。对预警的风险评估、预警分级、监测预报、预警发布、预警解除与调整及区域应急联动作出了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对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减排要求、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终止、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等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对分级响应措施进行细化。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应急响应组织、经费、物资、预报能力、信息联络等保障工作的职责任务要求。
第六部分为信息发布。明确了对预案和预警信息发布的规定。
第七部分为应急演练。明确了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
第八部分为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备案及预案修订条件等工作要求。
第九部分为责任追究。明确了对重污染天气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追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第十部分为附则。明确预案自印发之日施行。《关于印发烟台黄渤海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烟黄新管办〔2023〕34号)同时停止执行。
七、 修订的意义
此次《预案》的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了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推动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目标的实现;由于增加了预警应对的时间,减轻了预警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对推动我区的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也具有重要意义。
好了,本次解读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