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烟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烟征预公告〔2024〕5004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现将烟台开发区地块YK2024012、YK2024013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征地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8(YK2024012)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季家街道马家村。
地块9(YK2024013)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街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季家街道张家村。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以上2个地块拟用于城镇道路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
地块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2、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镇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收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村(居)委会及居民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的消息来源;
2、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关心的问题;
3、本次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以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久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经理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大厦西楼17楼
联系电话:0535-2106815
电子邮箱:sdjfpgb@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烟台开发区YK2024012、YK2024013地块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和诉求]
八、公示期限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山东久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