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烟台开发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具体起草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开发利用或者保护重要自然资源、重要文化资源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并实行目录化管理。
为落实上级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委办组织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结合全区2024年工作要点、改革要点、为民服务实事等,组织法律顾问研究,确定其中4项符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经过征求各部门意见、工委管委各领导意见,形成《烟台开发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请详细介绍一下事项目录的主要内容?
《目录》共包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分别是:
1.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承办部门:人社局,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主要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原则、救助对象、服务内容和相关部门职责等。
2.烟台开发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规划(承办部门:经发科创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主要包括产业基础、发展方向、招商引资策略及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项目签约落地等内容。
3.烟台开发区加快企业挂牌上市办法(承办部门:财政金融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主要为企业上市融资的各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