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从工作实践和调研情况看,过去一个时期,我区原有企业考评办法,在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导向作用。但随着发展形势的变化,2018年设置的指标体系很多方面已与当前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并且原办法对不同类型企业考评基本采用一套指标、一个标准,没有体现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化。因此急需出台新的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意见,弘扬勇立潮头、踔厉创新的企业家精神,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高做优,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实施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指标设置方面,设立“发展指标”“激励指标”和“约束指标”三个一级指标,并根据工业、服务业、商贸流通业和建筑房地产业四大行业不同特点,既设有共性考评指标,又分层、分类、分级细化成多个评价重点,实现差异化、精准化评价。
评先树优方面,企业层面,设置“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功勋企业”“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3类奖项;企业家层面,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功勋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功勋企业家”称号;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杰出贡献企业家(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黄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家(先进个人)”称号。
问:《实施办法》的考评工作如何进行开展?
考评工作由考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各考评责任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考评工作作为对企业深层次服务的抓手,确保考评工作公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