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名称
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处、地理信息处、
地址:黄渤海新区海滨路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535-6932576、0535-6956269
二、岗位职责
1、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处。负责林业资源监测保护、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区森林、草 原(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承担 森林资源核算和生态价值评估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有 害生物防治规划及标准制定、监测、检疫、防治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林草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审定、林木种苗、木本花卉质量管 理的服务工作。承担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工 作。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 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 实施。承担指导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 设相关辅助性工作。承担林业科研项目、推广项目的申报、实施 和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利用 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承担经济林树种的引种、栽培、育 苗、良种示范推广等研究工作,承担全区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等 科技成果转化,承担全区林业科技下乡、科技人才培养、科普宣 传、技术服务及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交办的其他事项。
2、地理信息处。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系统开发 建设、信访、法治建设、执法、应急等相关辅助性工作。负责国 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及相关信息 系统的建立、管理、维护和更新。负责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 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承担网络保障、信息 化建设、大数据建设、专业程序开发建设职责。负责自然资源和 规划领域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指导行业从业人员 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土地、林地、草地、矿产领域行政执法等辅助性工作,负责卫片图斑核查、数据填报、图斑合法性判定和上级督查检查、评审验收等辅助工作。 辅助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协调处置。负责中央及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协调 联络、重点问题督办落实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