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1 |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外商投 资信息报告办法》要求报送投资信息,且在商 务主管部门通知后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予以 补报或更正 | 在限期内改正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19年12月公布, 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 2019 年第 2 号)第 二十五条 |
| 索引号: | 11370600MB2855045G/2023-00412 | 组配分类: | 不罚轻罚清单 |
| 发文机关: | 开发区招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