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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8084Y/2025-01959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
发文机关: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5-07-31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烟台开发区海德火锅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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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火锅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烟开市监处罚〔2025〕8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火锅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600MAC1L8N53G

经营者

杨忠岩

违法事实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猪肉,货值金额910元,涉案批次违法食品已无剩余,违法所得170元。当事人采购猪肉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0元;罚款50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本局领取缴款码,将罚款缴到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

处罚机关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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