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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8-01

黄渤海新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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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按照《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烟环督改办〔2023〕2号)相关规定,现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加强对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地下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整改目标。

加强监管,确保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得到有效整治,水资源保护水平提升。

三、整改情况。

农业与海洋渔业局在市水利局的指导下对区内海水养殖户进行现场检查并完成5家海水养殖户水样抽检工作,经鉴定均达到盐水标准,依法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

四、整改效果。

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开发区管委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日

联系电话:6932406

联系地址:开发区海滨路285号

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

2025年8月1日

黄渤海新区管委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整改任务的自主验收报告

我区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于2025年7月25日进行自主验收。

一、工作开展情况

农业与海洋渔业局在市水利局的指导下对区内海水养殖户进行现场检查并完成5家海水养殖户水样抽检工作,经鉴定均达到盐水标准,依法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

二、取得成效

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自我验收合格,符合相关整改要求。

 

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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