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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58084Y/2026-61966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6-02-28

3·15消费提示—选购葡萄酒、海参等食品,这些“坑”要避开!

浏览量:      来源: 黄渤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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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近期葡萄酒、海参等热销食品消费特点,烟台黄渤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发布消费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理性消费。

选购葡萄酒:认准正规渠道,拒绝虚假宣传。选购时仔细核对品名、配料、酒精度、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储存条件等信息,进口葡萄酒必须加贴规范中文标签,无中文标签、信息模糊不清的谨慎购买。不轻信“特供”“专供”“年份造假”“保健治病”等夸大宣传,不购买来源不明、价格异常低廉、无正规进货凭证的葡萄酒。优先在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专卖店、正规电商平台购买,保留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等凭证。

选购海参:辨清品质,不被“噱头”误导。购买干海参、即食海参,选择正规生产企业产品,查看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不购买三无、散装、无明确产地和加工方式的海参,警惕过度增重、口感异常的问题海参,不被“野生”“极品”“特效养生”等虚假概念忽悠,海参是普通食品,不具备治病功效。不盲目追求高价,结合产品等级、干湿度、净含量等综合判断,购买后妥善储存,防止变质。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保留好发票、收据等相关消费凭证。如遇纠纷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若无法达成和解,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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