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烟台潮升金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烟台潮升金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 当事人在其自建“潮升金选”微信小程序宣传“磁疗按摩鞋”具有“改善经络、活气血、平阴阳、祛湿寒”四大功能和“改善手脚冰凉、麻、木、抽筋、静脉曲张、胃寒、宫寒、失眠等”功效,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依据佐证。经查,这款鞋使用“一种多功能鞋”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 2024 2 1158450.9),该专利摘要为一种多功能鞋,无适用人群、功能和功效的表述。 | 罚款10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年5月11日 | 烟开市监处罚〔2026〕195号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通过以下缴款方式缴到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1.微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跳转到山东非税统缴平台,录入20位缴款码,完成缴费;2.电脑登录山东省财政厅进入网页版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录入缴款码进行缴费;3.持缴款码到银行柜台完成缴费(山东省非税收入缴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索引号: | 11370600004258084Y/2026-84151 | 组配分类: | 执法信息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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