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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6-08-27

【公示公告】烟台黄渤海新区YK2026061等4个地块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浏览量:      来源: 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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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烟台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烟征预公告〔2026〕1005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现将烟台黄渤海新区YK2026061等4个地块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征地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烟台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如下土地:

地块11(YK2026061-1):四至范围位于南昌大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辛店村、郑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2(YK2026061-2):四至范围位于南昌大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辛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3(YK2026062-1):四至范围位于海口路以东、绕城快速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辛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4(YK2026062-2):四至范围位于海口路以东、绕城快速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辛店村、郑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城镇村道路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2.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研究拟征收土地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勘查,实施问卷调查,收集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识别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论证;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5.编制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村集体村民及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土地征收事项的消息来源;

2.对本次土地征收的相关程序的了解情况;

3.对本次土地征收的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的评价;

4.对本次土地征收比较关心的问题;

5.本次土地征收可能会对工作和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6.土地征收完成后,对下阶段因用地项目建设带来的潜在环保问题的态度;

7.若在本次土地征收过程中发生社会稳定事件更倾向的解决方式;

8.评价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时是否将周边地区补偿情况作为参考;

9.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相关村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10.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若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11.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七、主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烟台黄渤海新区海滨路9号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0535-6393060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正盛土地房地产资产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烟台开发区衡山路1号怡景大厦409室

联系电话:0535-6379581

联系人:齐百亮

电子邮箱:ytzstdpg@163.com

九、公示期限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烟台正盛土地房地产资产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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