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留学费用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烟委人组办发〔2022〕1号)《关于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有关认定标准的补充规定》(烟委人组办发〔2024〕20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留学费用补贴发放实施细则(2024版)>的通知》(烟委人组办发〔2024〕22号)《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系列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烟委人组办发〔2025〕17号)规定,现对本批次享受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烟台黄渤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处进行反映。公示期满后,补贴将根据区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情况逐批拨发。
公示问题联系电话:0535-6375030(区人社局)
烟台黄渤海新区人社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