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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MB2853998K/2026-58747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黄渤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2-03
发布日期: 2026-02-03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履职依据】关于废止《烟台黄渤海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来源: 黄渤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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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烟台黄渤海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烟黄新安办〔2023〕19号),安全生产领域奖励办法和标准,按照区应急局等14部门《关于转发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烟黄新应急〔2026〕1号)执行。



烟台黄渤海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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