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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黄渤海新区工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9-07

【文字解读】《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政策解读

浏览量:      来源: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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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

丛燕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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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2024年修订实施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中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合理配置行政许可资源,保障零售户收益、防止无序过度竞争,落实控烟履约和未成年人保护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对布局规定进行修订。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起草过程

开发区烟草专卖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辖区市场单元内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消费能力、历史零售点数量、烟草制品经营数据等指标,组织人员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依据烟台市烟草专卖局指导意见起草草案,面向社会公众、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论证修改后报烟台市烟草专卖局备案,最终经集体审议后正式发布实施。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新增条款:一是建立市场单元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对规划数量进行优化调配。二是娱乐服务类持证户总数不得超过规划总数量的3.5%。三是持证人死亡等情形下,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可在3个月内重新申领。四是特色商业街等消费新场景可不受单元容量限制。五是高铁站、机场、AAA级以上景区等特殊区域综合服务区可按规定增设零售点。

(二)修订条款:一是营业面积由2000㎡下调至单层300㎡。二是优抚对象精准限定为听力、言语、视力、肢体残疾一至二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三是经营范围按卷烟、雪茄烟、电子烟分类表述。

(三)删除条款:删除娱乐服务类独立吸烟室要求、轮候排序具体条款及保护性冻结和应急性增设相关条款。

五、与上级政策的异同

本规定在贯彻落实上位法关于合理布局要求的基础上,更具本地特色:一是建立更灵活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细化优抚对象认定标准;三是针对新业态补充特色商业街等办证条款,更贴合区域发展实际。

六、注意事项

市场单元内零售点已达规划上限的,申请人需按轮候排序管理办法执行。

娱乐服务类业态须遵守3.5%的总量占比红线。

动态调整情况将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

七、施行日期与有效期

本规定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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