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开市监个列字﹝2026﹞54号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冰化妆品店:
经查,你单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20号)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