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世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你单位位于烟台开发区B-38小区4000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号:370611005022GB00038),并解除与你公司2024年10月30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烟台-01-2024-6047号。
特此通知。
2026年5月14日
| 索引号: | 11370600004258092R/2026-86682 | 组配分类: | 土地供应回收信息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