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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MB28034566/2026-83189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发文机关: 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7-10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关于POCHP装置氢解单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浏览量:      来源: 黄渤海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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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6119507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1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窗受理服务专区H28号窗口

邮编:264006         

文件名称: POCHP装置氢解单元技改

文号:烟开环表[2026]51号

烟开环表[2026]51号万华科化国际石化(烟台)有限公司POCHP装置氢解单元技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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