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119507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1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窗受理服务专区H28号窗口
邮编:264006
项目名称:三号车间年产5000吨清洗液研磨液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0号万润生产基地C9厂区
建设单位: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烟台拉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扩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本项目粉状原料投料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机液体原料、稀氨水投料废气和灌装废气收集至RTO系统(RTO+急冷+碱喷淋)处理后经DA006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外排废水为去离子水制备浓水和超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烟台中水海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影响: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