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119507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1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窗受理服务专区H28号窗口
邮编:264006
项目名称:液晶、OLED材料、医药中间体等项目(储运工程部分)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路东、兰州大街南C-49小区
建设单位:烟台泽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烟台格信环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拟建项目无废气产生。
2.地表水环境影响: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烟台中水海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噪声环境影响:拟建项目通过选取低噪音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向厂界传播。
4.固体废物影响: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桶内,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