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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6-07-28

【方案解读】烟台市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浏览量:      来源: 黄渤海新区农业与海洋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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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持续抓好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 全面落实2026年山东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农村人 居环境由一时“净”向长期“美”转变,根据《山东省常态化开 展村庄清洁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清脏治乱、常态长效”的工作思路,聚焦农村人居环 境突出问题,深化拓展“三清一改”,强化清脏治乱,促进村庄环 境干净、整洁、有序。确保到2026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 转运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并稳定在9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率达到6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清脏治乱”,实现环境全域洁净

1. 强化垃圾清运处置。全面清理房前屋后、街头巷尾、场院 内外、塘边沟旁、集市和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村村连接部及 农村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积存垃圾,加强日常监管,消除卫生死 角。健全生活垃圾转运处置体系,科学足量布设垃圾收集设施, 压实管护责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置能力,确保垃圾转




运高效、及时。(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

2. 整治水体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坑塘治理,强化河湖库管护, 防止出现倾倒垃圾、堆放杂物现象。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清理排 水沟、路边沟、河道等淤积和漂浮垃圾。严禁生活污水直接排入 村内水体。动态排查整治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有条件的坑 塘做好水系连通,推进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生态修复设施建设, 恢复水体自净能力,打造水清岸绿的乡村水环境。(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紧盯“三夏”“三秋”与苹果、 大樱桃等重要果品采收节点,及时集中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 废旧农膜、果袋、枝条、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推动资源化利 用。规范村庄畜禽养殖行为,及时对病死畜禽尸体进行无害化处 理,整治房前屋后畜禽粪污露天存放、直排河塘等污染环境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改造提升,打造宜居特色风貌

1. 改善村容村貌。规范房前屋后、街巷、广场等空间柴草堆、 秸秆、破旧农具等乱堆乱放。有序开展长期闲置、存在安全隐患 的危房、断壁残垣、废弃圈舍等整治,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整治 电力、通信、广电线路,通过落地、捆扎、规整等简易有效方式, 推进农村管线序化。整治广告乱贴乱画,持续整治“脏乱差”现 象,整体提升村庄环境面貌,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摆放有序、




管理规范。(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信息通信发展 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边角经济。鼓励各区市在严格落实坚决遏制耕地“非 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基础上,以农村“四旁”(水 旁、路旁、村旁、宅旁)为重点,因地制宜栽植群众喜闻乐见的 优良乡土树种、经济林木等,在美化环境的同时发展边角经济, 实现农村绿化与农民增收双提升。(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3.打造特色微景观。立足烟台山海风貌、果乡特色与乡土文 化,对闲置空间、老旧设施等实施“微改造、精提升”,就地取材 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小苗圃园等“五小园”, 因地制宜渐进式开展村庄空间、村庄环境、房屋风貌改造提升, 塑造一村一韵、就地成景的乡村风貌,避免千村一面。(市农业农 村局牵头)

(三)培育文明乡风,健全长效治理体系

1. 完善参与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村规民约,明确 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推行门前三包、网格化管理、 “信用+”、积分制等模式,落实农户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 任,让村民自觉参与到村庄环境及自家庭院整治工作。引导镇村 设立“村庄集中清洁日”,定期清理环境、美化家园。(市农业农 村局牵头)

2. 引导形成良好生活习惯。结合爱国卫生运动与防蚊灭蚊专




项行动,开展清洁村庄、健康生活、疫病防控等科普宣传活动,推 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 惯与文明生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全面启动推进。 各区市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不 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紧盯季节性突出问题,有计划、 分步骤推进春季“路域清洁”、夏季“河塘沟渠”、秋季“三膜一 袋”、冬季“垃圾治理”等系列专项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常态长效落实。 要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乡镇(涉农街 道)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根据本地 实际,明确目标任务,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推动村庄清洁行动 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示范带动。 各区市要注重挖掘提炼工作中的典型 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广播、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村庄清洁行 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 浓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 “十五五”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任务。各区市要履 行主体责任,指导各行政村因地制宜制定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管 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工资发放和经费保障,确保事有人管、 活有人干。各区市党委农办要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协同相关部门




立足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共青团、妇 联等各类群团组织作用,鼓励推动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村庄清 洁行动。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监督指导机制,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 或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指导,及时发现 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整改。鼓励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接 受群众咨询、举报,及时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格落实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规定,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杜绝形 式主义,不搞 “刷白墙”“造盆景”“门墙亭廊栏”等劳民伤财工 程,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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