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意见征集】《烟台黄渤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征集时间:
2026-10-19至2026-10-29
征集单位:
社会事业发展局
公告内容: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在开展《烟台黄渤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概况

评估事项名称:《烟台黄渤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公益性公墓的定义与分类(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规定社会事业发展局为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协同管理,明确禁止建造公墓的区域范围。

(二)第二章规划与建设,规定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编制要求、选址原则、建设标准,明确单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双墓位不超过0.8平方米,节地生态率10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或绿地不低于40%等具体标准。

(三)第三章申请与审批,规定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批主体、流程及申请材料要求。

(四)第四章使用与管理,明确城市公益性公墓服务范围(黄渤海新区户籍居民及其亲属、籍贯或出生地为本区人员、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常住人口等)、农村公益性墓地服务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配偶),规定墓位使用周期不超过20年,城市公益性公墓按政府核定价格收费,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得收取墓位使用相关费用。

(五)第五章监督与执法,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及违法行为查处分工。

(六)第六章附则,规定施行日期(2026年1月1日)及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同时废止2022年印发的《烟台黄渤海新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烟黄新管办〔2022〕21号)。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实施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社会公众,特别是与《实施意见》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决策事项的意见:

1.该《实施意见》实施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该《实施意见》是否影响公众生活,有何诉求;

3.对该《实施意见》是否持支持态度;

4.对该《实施意见》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六、联系方式

风险评估机构: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于律师

电话:15266519527

邮箱:1751774241@qq.com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10号中海城市广场2号楼11楼

草案解读:
意见征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