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

(一)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政策与计划,承担全区招商引资任务,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协调、调度、统计、考核,负责统筹全区项目洽谈、选址、评审、决策、签约、履约等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布我区国内外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及其兑现工作。

(三)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招商联络、沟通服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负责全区工业项目用地选址;负责工业用地转让审批;确定项目准入条件;研究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和计划;负责业达厂房入驻审批等。

(五)负责国内外招商和投资项目的洽谈、跟踪调度、推进工作,促进项目增资;收集跟踪项目信息;负责招商统计及上报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

(六)负责与国家部委、国内投资机构和大企业、外国政府和企业驻华办事机构以及我国驻外商务机构的联络,并为其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承担工委管委驻境内外办事处的日常联系工作。

(七)负责国内外委托招商单位和招商顾问的资格审查、联络、管理和服务。

(八)负责中韩(烟台)产业园、中日(烟台)产业园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政策争取以及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工作,并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承办工委、管委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招商局与烟台黄渤海新区科教创新区管理服务中心、烟台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关于项目洽谈、选址、评审、签约、履约等职责分工:

1.烟台黄渤海新区科教创新区管理服务中心的项目洽谈、选址、评审和签约、履约均由本单位负责。

2.烟台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的项目的洽谈、选址、评审和签约、履约由招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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